辽宁司法厅出台便民服务手册直面问题规范服务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制定出台《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便民服务岗位工作指导手册》,手册内容涵盖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等30个直接面对群众的法律服务岗位,覆盖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全省法律服务各行业人员工作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民。

为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对辽宁省12348热线接听解答咨询的工作时间和服务人员数量均予以明确,要求解答咨询的时间为每周7天,每天8时30分至17时,中午及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个市不少于4个坐席同时开通,不少于4名法律服务人员时时接听群众来电,解答群众咨询。

关于基层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岗位,该手册除了对服务规范、调解规范提出具体要求外,还着重对制度规范进行了细化,其中包括会议、学习、走访、调处、登记、报告6项制度。

手册对社区矫正机构接待群众咨询岗位的硬件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条件的社区矫正机构要设置等候区域,提供数量相当的座椅;设置饮水机、一次性水杯等为群众提供冷、热饮用水;配备雨伞、充电器、数据线、笔、纸、信封、胶水、纸巾等便民物品;配备急救箱和急救药品等。
在律师村屯法律顾问岗位方面,手册将律师的服务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律师每季度至少到村屯服务两天(不少于8个小时);律师全年至少到村屯举办两次法制讲座;律师对村屯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屯、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当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手册在公证服务方面的考虑可谓细致入微,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可以实行预约上门办证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来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应优先接待。此外,针对网上申请办证,该手册还要求,已在线上完成身份核验及相关办证材料电子签名程序的公证业务,当事人可不亲自到公证机构,公证书制作完成后由公证机构采取快递的方式送达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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