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发行情况好,但推广、使用、注销服务好吗?

 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日前通报11月28日至12月4日各地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数据显示,截至12月4日,全国ETC客户累计达到18101.24万,完成发行总目标19085.56万的94.84%。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到2019年12月底,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到目前,ETC客户总数已超过今年预期目标,而且,距离发行总目标越来越近。

ETC在全国发行情况好,首先是因为ETC有利于客户(即车主)。任何商品与服务,只有符合客户利益,客户才会接受。ETC显然也不例外,由于提高了通行效率、避免了收费站拥堵、减少了缴费麻烦,所以,经常走高速公路的客户才愿意安装ETC。

其次,以“组合拳”推广ETC效果显著。为推广ETC,有关部门确定了六项硬举措,包括拓宽发行服务渠道、推动便捷安装、加大使用优惠力度等。其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行,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等等,极大提升了推广效率。

其三,银行间ETC营销大战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政策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对银行来说,通过“绑卡”可以有效拓展信用卡、贷款、理财、保险等高价值业务,所以,各家银行不惜赔本推广,推出了一系列力度很大的营销措施。

当然,ETC营销大战中乱象也不少。比如,最近一段时间多名车主反映,自己在办理ETC时才发现,名下车辆早已被某银行抢先注册,若想办理,必须到该银行注销后才行。再比如,不少银行为推广ETC,轻则骚扰客户,重则强迫客户,必须制止。

笔者以为,ETC要想实现各方共赢,不能只是“发行好”,更要“服务好”。所谓“服务好”,既要体现在推广环节,也要体现在后续使用方面,还要体现在注销等方面。

先说推广。不管是银行方面推出免费赠送ETC设备、过路费打折、加油立减、免费洗车及检查等优惠活动,还是其他机构推出的优惠措施,只要是市场行为,都值得肯定。不过部分机构出于利益需要侵害客户权益,效果适得其反,并不利于推广ETC。因此,要想完成ETC发行总目标,或者在总目标基础上再拓展,必须规范ETC推广、发行环节。凡是侵害客户权益、损害ETC形象的机构,应列入“黑名单”禁止发行。

再说使用。从媒体报道和投诉平台反馈的信息来看,ETC使用环节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使用ETC“误”扣费、重复扣费的情况不少。再比如,“ETC天价消费”、“ETC账单查询难”等问题也被媒体报道。而客户投诉相关问题后,有的遭遇“踢皮球”现象。

ETC不但要发行好,还要使用好,否则会影响使用效率。从报道来看,目前ETC使用率最高的省份是江苏(80.25%),最低的省份是内蒙古(37.53%)。显然ETC只有使用才有价值,否则就是“摆设”,浪费资源。只有彻底解决使用问题才能提高使用率。

另外,“注销难”也要引起重视。有的客户因为不满意使用效果,有的客户因高速开车次数少,办理ETC后想注销却遭遇“注销难”。有的办理网点称,半年才给注销设备;有的网点称,要想注销得等三年以后。办理容易注销难,已成为突出问题。

无疑,“注销难”也会影响ETC发行效果。虽然注销ETC不符合银行及有关方面利益,但应该尊重客户选择权。理应统一予以规范。简言之,从推广到使用再到注销,每项服务都应“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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