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克拉玛依市、自治区人民医院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自治区试点城市和医疗机构,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目前,试点城市、医疗机构已开始着手搭建“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技术平台,将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及护师资质护士录入派单人员库,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人群进行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据了解,平台建成后,患者可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网约方式,在家享受护理服务。派单前,医疗机构会对患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相应建议,同符合条件的患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权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服务过程中,护理服务人员会将所有数据资料录入系统,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